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福建省保险行业协会举办保险法培训

3月5日,福建省保险行业协会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以下简称“司法解释三”)的理解培训。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福建保监局、各保险公司法务部门负责人、理赔负责人、各区市保险行业协会分管调解工作负责人员及工作人员、福建省保险行业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及省保险行业协会全体工作人员等200多人参加培训。  本次培训由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司法解释小组成员高燕竹主讲,她曾参与“司法解释二”和“司法解释三”的起草工作。高燕竹用简洁易懂的语言,对“司法解释三”产生的背景和条文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解释。  此次培训,促进了各会员公司以及保险业人员对“司法解释三”的理解,使各保险公司遇到争议性理赔问题时能够更好进行的解决,有利于福建保险业的健康发展。"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本文标签: 保险 保险法
上一篇:中再保险集团2015年总保费804.34亿 同比增9.1%
下一篇:巨灾保险蹒跚中破冰 洪水保险仍难面世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太平洋健康险高端医疗服务案例~... 2026-07-03
  • 有既往症可以投保沪惠保吗?投保... 2026-07-02
  • 沪惠保17项增值服务都有哪些?怎... 2026-06-26
  • 沪惠保2026版专属权益Q&A:增值... 2026-06-24
  • 2026带病投保医疗险推荐:蓝医保... 2026-06-18
  • 蓝医保中高端2026优势解读!蓝医... 2026-06-12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

    近1个月点击量最高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