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池州市自2015年10月1日起 调整现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

近日,池州市人社局、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的通知》,自2015年10月1日起,调整现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
重新划分行业工伤风险类别。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由低到高依次将行业风险类别原三类行业细分为八类行业,并重新确定基准费率。一类至八类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对应的基准费率分别为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0.4%、0.7%、0.9%、1.1%、1.3%、1.6%、1.9%。  同时,调整项目参保费率。以建设项目为单位参保的建筑等施工企业按照项目工程合同造价的2‰缴纳工伤保险费。制定费率浮动具体办法。充分发挥浮动费率机制作用,每一年至三年对各参保单位的工伤风险状况进行一次全面评估,并依据其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职业病危害程度等因素,确定其费率是否浮动及浮动档次。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上一篇:南通将在全省率先建立起基本照护保险制度
下一篇:沈阳市将调整现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 新的工伤保险缴费费率由原三类九档调整为八类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速看!八项权益“拍了拍”你的钱... 2025-08-29
  • 上海4050政策是什么意思?怎样领... 2025-08-28
  • 万能险是什么样的保险?新规落地... 2025-08-26
  • 农村合作医疗的实用指南 2025-08-25
  • 医保报销解析:从流程到材料一步... 2025-08-25
  • 医保卡办理与使用全攻略 2025-08-2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