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财政部:地方社保基金结余只能投资定期存款和国债

3月26日,财政部网站发布《关于清理整顿地方财政专户的整改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计息和保值增值作出规定,明确地方财政部门不得动用基金结余进行除定期存款、购买国家债券以外任何其他形式的直接或间接投资。 社会保险基金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征收的专项计息基金,其保值增值关系到社会保险制度的正常运行。
《意见》对此作出具体要求:(地方)提出可转存定期存款或购买国家债券的基金结余数量和期限的建议;财政国库部门要按照国家规定制定具体转存定期存款、购买国家债券的操作方案,并按规定的程序实施;地方财政部门不得动用基金结余进行任何其他形式的直接或间接投资。
此外,《意见》明确,财政部门要对开户银行提出分险种、按政策计息的要求,由社保专户开户银行提供一式多联的利息通知单,同时送财政国库部门、财政社会保障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分别记账,财政国库部门、财政社会保障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开户银行要定期对账,财政部门不得自行分配利息。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本文标签: 社保 投资
上一篇:投资时钟拨动 “债”无“利”可图?
下一篇:保障房信托:收益低风险小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太平洋健康险高端医疗服务案例~... 2026-07-03
  • 有既往症可以投保沪惠保吗?投保... 2026-07-02
  • 沪惠保17项增值服务都有哪些?怎... 2026-06-26
  • 沪惠保2026版专属权益Q&A:增值... 2026-06-24
  • 2026带病投保医疗险推荐:蓝医保... 2026-06-18
  • 蓝医保中高端2026优势解读!蓝医... 2026-06-12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

    近1个月点击量最高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