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一、其他财产损失的确定保险事故导致的财产损失,除了车辆本身的损失外,还可能会造成第三者的精神损失、财产损失和车上承运货物的损失,从而可能构成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责任险赔偿对象。
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险责任是基于保险车辆发生交通意外,致使第三者或车上人员受到伤害,受害方据此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要求,应根据法院的判决中确定的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法律责任,按合同约定,在赔偿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第三者财产损失赔偿责任是基于被保险人的侵权行为产生的,应根据民法的有关规定按照被损害财产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确定的方式可以采用与被害人协商,协商不成可以采用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
对于车上承运货物的损失,应会同被保险人和有关人员对受损的货物进行逐项清理,以确定损失数量、损失程度和损失金额。在损失金额的确定方面应坚持从保险利益原则出发,注意掌握在出险当时的标的,或者已经实现的价值,确保体现补偿原则。

买保险就赶紧登录太平洋保险在线商城(www.cpic.com.cn)吧,惊喜多多!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本文标签: 太平洋保险
上一篇:残者生活补助费
下一篇:医疗保险与医学社会学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速看!八项权益“拍了拍”你的钱... 2025-08-29
  • 上海4050政策是什么意思?怎样领... 2025-08-28
  • 万能险是什么样的保险?新规落地... 2025-08-26
  • 农村合作医疗的实用指南 2025-08-25
  • 医保报销解析:从流程到材料一步... 2025-08-25
  • 医保卡办理与使用全攻略 2025-08-2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