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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证是保险合同的一种书面证明

保险证是保险合同的一种书面证明,也称小保单。保险证上不印保险条款,实际上是一种简化了的保险单,与保险单具有同等效力,凡是保险证上没有列明的,均以同类保险单为准。机动车辆保险的保险标的具有流动性大,而且相对出险率较高的特点,一旦出险就需要出示保险合同,但是,被保险人,尤其是单位被保险人从管理的角度出发,不便将保险单随车携带。针对机动车辆保险业务的这一特点,保险公司在承保之后,除了向被保险人签发保险单之外,还向被保险人签发机动车辆保险证。保险证的作用就是为便于被保险人或者其驾驶人员随身携带,替代保险单作为简单的证明保险合同的保险凭证。尽管保险证并不是保险合同,仅是保险合同或者保险单的证明凭证,但是保险公司依然应当重视对于保险证的管理。由于有的地区对机动车辆保险釆取准强制的管理模式,在进行机动车辆的年检时,要求车主出具保险证作为已经办理机动车辆保险的证明。为此,社会上的某些不法之徒针对有些车主不愿意办理机动车辆保险的心态,利用制作假保险证进行牟利,有的甚至与保险公司内部人员勾结,利用保险公司对于保险证管理的漏洞,制作假保险证。因此,应依法打击制作、贩卖假保险证的活动。
(四)暂保单
暂保单是在保险单没有发出之前出立给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一种临时凭证?它内容比较简单,表明投保人已经办理保险手续,等待保险人出立正式保险单:暂保单不是订立保险合同的必经程序,使用暂保单一般有以下三种情况:(1)保险代理人在争取业务时,未向保险人办妥保险单手续之前,给被保险人的一种证明;(2)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在接受投保后,还未获得总公司的批准,先出立的保障证明;(3)在洽订或续订保险合同时,订约双方还有一些条件需商讨,在没有完全谈妥之前,先由保险人出具给被保险人的一种保障证明、暂保单具有和正式保险单同等的法律效力,但一般暂保单的有效期不长。在正式保险单出立后,暂保单自动失效。保险人在正式出立保险单之前,也可以终止暂保单的效力,但必须提前通知投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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