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我市明年1月1日起全面执行新的缴费费率标准

记者昨天从市人社局获悉,我市将对工伤保险费率进行调整,明年1月1日起全面执行新的缴费费率标准。据悉,此次调整,总体上降低了工伤保险费率水平,减轻了用人单位负担,并优化了工伤保险基金管理,更好地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
根据《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规定,我市确定了各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基准费率,一类至八类分别为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0.4%、0.7%、0.9%、1.1%、1.3%、1.6%、1.9%。其中,一类行业分为三个档次,即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向上浮动至120%、150%;二类至八类行业分为五个档次,即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分别向上浮动至120%、150%或向下浮动至80%、50%。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根据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和主要经营生产业务等情况,按照相应行业基准费率标准,确定初次缴费费率。
今后每一至三年,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职业病危害程度等因素,确定其在所属行业不同费率档次间是否浮动。对符合浮动条件的用人单位,每次可上下浮动一档或两档,但工伤保险最低费率不得低于一类风险行业基准费率。
市人社局提醒,根据要求,自今年10月起,我市工伤保险按照新的费率标准执行。未及时按新费率标准执行的,将于2016年1月1日起一并统计核算。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本文标签: 费率 缴费
上一篇:合肥保险业前三季度保险收入同比增长23.92%
下一篇:到底什么人可以享受到大病保险补偿?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速看!八项权益“拍了拍”你的钱... 2025-08-29
  • 上海4050政策是什么意思?怎样领... 2025-08-28
  • 万能险是什么样的保险?新规落地... 2025-08-26
  • 农村合作医疗的实用指南 2025-08-25
  • 医保报销解析:从流程到材料一步... 2025-08-25
  • 医保卡办理与使用全攻略 2025-08-2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