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2016年度市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工作开始

昨日,笔者从有关部门获悉,2016年度市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工作已经开始。 据悉,有关居民参保缴费时需携带居民户口簿到所在街道(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办理手续,低保户、特困户、重度残疾人员还需分别提供《连云港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特困职工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正常缴费期截止时间为12月20日,逾期缴费的,自缴费之日起6个月后方可享受医保待遇。 据了解,2016年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的显著特点,就是大幅提高政府补助标准,即普通城镇居民政府补助标准调整为425元/年;特困职工家庭成员,重残一、二级居民调整为515元/年。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上一篇: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下一篇:广西出台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实施细则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速看!八项权益“拍了拍”你的钱... 2025-08-29
  • 上海4050政策是什么意思?怎样领... 2025-08-28
  • 万能险是什么样的保险?新规落地... 2025-08-26
  • 农村合作医疗的实用指南 2025-08-25
  • 医保报销解析:从流程到材料一步... 2025-08-25
  • 医保卡办理与使用全攻略 2025-08-2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