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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公积金异地贷款新政对市场影响或有限

珠三角八城互贷业务合约到期已不再执行 广州异地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于10月26日正式执行,业内人士称新政受惠人群较少,对市场成交影响有限。
10月23日,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问题的通知。从10月26日起,广州市户籍人士并在外地任何一城缴纳公积金,可在广州贷款购买广州自住型用房。据了解,适用该政策的职工必须为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者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结清,并符合广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其他申请条件和购房规定。9月21日,住建部发布通知,支持缴存职工异地购房需求,职工在就业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户籍所在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记者了解到,目前仅有清远户籍在广州缴纳公积金的职工,方可在户籍地购房申请广州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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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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