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枣庄关于2016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筹资工作启动

昨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我市2016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筹资工作已经开始,明年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40元,筹资截止日期2015年12月20日,在此提醒广大市民,为确保正常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请及时到村、社区居委登记参保,缴纳参保费用。
据了解,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重度残疾人、70岁(含70岁)以上老年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参加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市财政承担;60(含60岁)至69岁老年人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市财政承担50%。
个人自主缴费最迟不超过当年12月31日;超过当年12月31日参保缴费的,需全额缴纳包括各级政府补助资金在内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且缴费满30日后方可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农村一女、双女、独生子女伤亡病残家庭的孩子及其父母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市、镇街财政各承担50%。
另外,参保居民持二代身份证或户口本到村(居)委会缴纳;户籍不在市驻地但长期居住在我市的居民,凭二代身份证读卡参保;无户籍信息者请到村(居)委会缴费后,村(居)委会单独登记参保。外出打工或不在家的市民也可以在网上自行缴费。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上一篇:有关县政府召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工作会议
下一篇:有关伊春市住房公积金可面向全国异地贷款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速看!八项权益“拍了拍”你的钱... 2025-08-29
  • 上海4050政策是什么意思?怎样领... 2025-08-28
  • 万能险是什么样的保险?新规落地... 2025-08-26
  • 农村合作医疗的实用指南 2025-08-25
  • 医保报销解析:从流程到材料一步... 2025-08-25
  • 医保卡办理与使用全攻略 2025-08-2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