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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分红险费率改革启动 预定利率上限由保险公司自行决定

北京9月28日消息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中国保监会今天(28日)发布,自10月1号起,分红型人身保险的预定利率上限完全放开,由保险公司自行决定。这标志着我国人身保险费率形成机制基本建立。
作为人身保险费率改革的收官之战,分红险因为占比最重、积累问题最多,而备受关注。此前,普通险和万能险已先后取消政府制定的预定利率上限,将定价权交还市场。而此次,“三步走”中的最后一步,将在10月1号正式实施。保监会人身险监管部副主任王治超预计,分红险产品取消最低利率上限后,预计相关产品价格将下降15%以上。
王治超说,放开前端,管住后端,产品预定利率和最低保证利率交由保险公司根据市场供求关系自主确定。后端的准备金评估利率由监管部门综合确定。通过后端影响和调控前端合理定价。预计改革后的产品价格平均将下降15%以上。
保监会要求,分红险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的评估利率为定价利率和3%的较小者;分红险产品预定利率不高于3.5%的,报送保监会备案;高于3.5%的,报送保监会审批。王治超表示,此前的普通险和万能险改革,已经充分释放了改革红利,极大促进了人身险市场的发展和产品结构的优化。同时改革让利于民,消费者和保险产品的信息不对称情况将被打破。他认为,改革后不会出现价格战和大规模退保的风险。
王治超介绍称,对有可能引起的未来寿险市场的保费和价格,我们有清醒的判断,并做了预案。我们认为改革风险总体可控。改革前,分红保险分红的市场化水平较高,因此改革不会对人身险的发行态势产生根本性影响,也不会引起老客户大规模退保。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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