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有关未投保商业车损险受损车辆也可获赔

在这次事故中受损严重的七个小区居民的非营运机动车辆有损坏的,居民可从群众工作组领取、填写《“8·12”爆炸事故居民非营运机动车辆损失登记表》,其中租户需提供租赁合同。其他受损车主需到辖区公安部门进行报案,报案证明、登记表等材料准备完毕后交回指定服务点。
记者了解到,对未投保商业车损险的,受损车辆将由滨海新区金融服务局委托保保公司代为查勘定损,按照商业车损险的责任范围定损,并到指定4S店免费修理。对于已经投保商业车损险的,则由相关承保公司定损理赔。其中未投保不计免赔条款的,受损车主需提供商业险保险单、投保公司不计免赔条款免赔金额的证明材料、被保险人身份证及银行卡号。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本文标签: 车辆 车损险 投保
上一篇:关于孩子出国留学 化解5大困惑
下一篇:关于三穗县大力推进农村房屋灾害保险工作效果好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速看!八项权益“拍了拍”你的钱... 2025-08-29
  • 上海4050政策是什么意思?怎样领... 2025-08-28
  • 万能险是什么样的保险?新规落地... 2025-08-26
  • 农村合作医疗的实用指南 2025-08-25
  • 医保报销解析:从流程到材料一步... 2025-08-25
  • 医保卡办理与使用全攻略 2025-08-2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