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下调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昨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我市从11月22日起同步下调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
其中,公积金贷款5年以下(含5年)从4%下调为3.75%,5年以上从4.5%调整为4.25%。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后,职工可进一步降低还款压力。以一笔30年期、本金为50万元、按等额本息法计算的公积金贷款为例,利率调整后月供可减少约73元,总利息可少还约2.6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从11月22日起发放的公积金贷款将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最新公布的公积金贷款利率,11月22日以前已发放的公积金贷款仍按照原利率执行,从明年1月1日起,再按最新的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