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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延长失业保险金政策的问答内容是什么?

Q:什么样的人员可以领取延长失业保险金?
A: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期满时距法定退休年龄2年或不足2年的,经就业服务机构多次职业介绍,确属非本人主观原因不能重新就业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区县就业服务机构核实审批后,可继续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至其到达法定退休年龄。
Q:失业人员在领取延长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吗?
A:可以。失业人员在领取延长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基数为上一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比例为13%,所需费用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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