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出大事了!长春市住房公积金又出新政!

各有关单位、各缴存职工:经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称“中心”)贷款审查委员会研究决定,自2015年10月8日起,对中心铁路分中心所辖部分地区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单笔最高额度、家庭组合贷款等政策进行调整,现就具体调整情况通知如下。一、单笔最高额度方面(一)吉林市由40万元调整至60万元;(二)通化市由40万元调整至50万元;(三)双阳区奢岭镇由40万元调整至80万元。二、家庭组合贷款方面主借款人为在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共同借款人为在省内其他市(州)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即可申请家庭组合贷款。本通知未涉及的其他地区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单笔最高额度及其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不变。此通知。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本文标签: 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
上一篇:荆州失业保险金提高到858元/月?
下一篇:苏学生医保缴费月底结束逾期无法享受医保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速看!八项权益“拍了拍”你的钱... 2025-08-29
  • 上海4050政策是什么意思?怎样领... 2025-08-28
  • 万能险是什么样的保险?新规落地... 2025-08-26
  • 农村合作医疗的实用指南 2025-08-25
  • 医保报销解析:从流程到材料一步... 2025-08-25
  • 医保卡办理与使用全攻略 2025-08-2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