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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起放开分红型人身保险预定利率

中国保监会9月28日宣布放开分红型人身保险预定利率,由保险公司按照审慎原则自行决定。改革后分红型人身保险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的评估利率为定价利率和3%的较小者。新的费率政策将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中国保监会9月28日宣布放开分红型人身预定,由保险公司按照审慎原则自行决定。改革后分红型人身保险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的评估为定价利率和3%的较小者。新的费率政策将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自10月1日起,保险公司对开发的分红型人身预定利率不高于3.5%的,要报送保监会备案,高于3.5%的要报送保监会审批;保险公司用于分红保险利益演示的低、中、高档的利差水平分别不得高于0、4.5%减去产品预定利率、6%减去产品预定利率。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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