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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新政,子女可以用父母住房公积金

10月13日,宜宾开始试行为期一年的住房公积金使用新政,进一步放宽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政策。根据新政,子女可提取父母住房公积金购房,同时,再次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
提取公积金方面,对于子女提取父母住房公积金购房的,子女必须与父母中的一方为同一户籍,子女及其父母均无宜宾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且新购房提取需在一年内。未婚子女提取,只能提取父母及本人三人的住房公积金;已婚子女提取,只能提取双方父母、本人及配偶六人的住房公积金。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本文标签: 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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