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保险法》第三次修订草案公布详情

昨日,国务院发布《保险法》第三次修订草案。本次《保险法》修改共新增24条,删除1条,修改54条,修改后共9章208条。主要修改内容包括放松管制,改革创新,释放市场发展动力等层面。进一步放松业务管制,扩大保险公司经营自主权。
一是在人身保险业务范围中增加年金保险,在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中增加年金业务。
二是拓宽保险资金运用形式,允许保险资金投资股权、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和以风险管理为目的运用衍生品。并且,适度放松资金管制,释放保险资本运作活力。取消财保公司自留保费限额。明确保险公司保证金为“资本保证金”,按照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10%提取,达到2亿元后可以不再提取。修改还为保险业创新发展提供法律支持。一是规定国家建立有财政支持的巨灾保险制度。二是授权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就再保险、互联网保险等制定管理办法。
三是增加保险业务信息安全的原则性要求,增加保险业信息共享平台的有关规定。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本文标签: 保险法 保险
上一篇:“人身险”将设最短20天“犹豫期”
下一篇:放开分红型人身保险预定利率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速看!八项权益“拍了拍”你的钱... 2025-08-29
  • 上海4050政策是什么意思?怎样领... 2025-08-28
  • 万能险是什么样的保险?新规落地... 2025-08-26
  • 农村合作医疗的实用指南 2025-08-25
  • 医保报销解析:从流程到材料一步... 2025-08-25
  • 医保卡办理与使用全攻略 2025-08-2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