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新修订的《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下称《条例》)将于7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统一了城镇职工和农民工失业保险的待遇标准,在制度上消除了两个群体的差异,实现同等缴费、同等待遇。此外,农民工还可以同等享受就业服务、医疗保障、促进就业等政策,在失业保险政策上基本实现均等化。“新《条例》取消了原农民工个人不缴费、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金的规定。新政实施后,农民工的失业保险待遇将大幅提高,由原规定的每缴费满一年领取失业前缴费工资的20%,提高到在领取期限内按月领取包括月最低工资标准80%的失业保险金和失业前缴费工资15%的求职补贴。”
据介绍,新修订《条例》在失业保险金的基础上增加求职补贴,标准为本人失业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的15%,最长可领取6个月;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的女性失业人员,将一次性加发失业保险金,标准为生育当月本人失业保险金的三倍。此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缴费部分,也由个人支付改由失业保险基金支出,个人不用缴费。值得一提的是,为便于外省户籍异地务工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对不选择在参保地按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或者转移失业保险关系的,可以申请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本文标签: 失业保险 失业 保险
上一篇:云南省受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下一篇:女性买保险该注意事项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速看!八项权益“拍了拍”你的钱... 2025-08-29
  • 上海4050政策是什么意思?怎样领... 2025-08-28
  • 万能险是什么样的保险?新规落地... 2025-08-26
  • 农村合作医疗的实用指南 2025-08-25
  • 医保报销解析:从流程到材料一步... 2025-08-25
  • 医保卡办理与使用全攻略 2025-08-2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