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职工工伤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问:职工工伤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伤职工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40号)规定,对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规定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免征个人所得税。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工伤职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规定取得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医疗待遇、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食宿费用、工伤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生活护理费等,以及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规定取得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问:是否只要是发给员工的福利,都要纳入当月的薪酬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对于发给个人的福利,不论是现金还是实物,均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上一篇:开车忘带驾照算无证驾驶吗?养老保险中途断保,到了退休年龄应如何办理?
下一篇:仙居县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报指南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速看!八项权益“拍了拍”你的钱... 2025-08-29
  • 上海4050政策是什么意思?怎样领... 2025-08-28
  • 万能险是什么样的保险?新规落地... 2025-08-26
  • 农村合作医疗的实用指南 2025-08-25
  • 医保报销解析:从流程到材料一步... 2025-08-25
  • 医保卡办理与使用全攻略 2025-08-2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