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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参加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的办理条件

单位参加社会保险 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登记
一、政策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3、《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4、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实施细则》的通知(巴政发[2000]126号)。
二、办理条件1、填报《社会保险参保单位登记表》和《社会保险缴费个人登记表》,首次参保的员工同时填报《参保个人信息登记表》(需加盖单位公章);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验原件);3、组织机构统一代码书复印件一份(验原件);4、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一份(验原件);5、员工工资花名册发放表一份(验原件);6、法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份;7、工伤保险费率审批表一份;8、与我局开户行签订银行划缴协议一份(市财政局对面工商银行);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上述资料向库尔勒市社会保险管理局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三、办事程序在3—7号柜台审核,10号柜台复核后,由初次审核柜台工作人员录入。
四、办理时限每月1—20日,即时办理办理地点:库尔勒市社会保险管理局二楼服务大厅办理科室:基金征缴科咨询电话:2109711、2109714、2109716、2109718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
一、政策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3、《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4、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实施细则》的通知(巴政发[2000]126号)。
二、办理条件1、上年度在岗人员工资花名册;2、《基数申报表》纸质及电子版;
三、办事程序在3—7号柜台审核、复核后,由初次审核柜台工作人员录入;
四、办理时限每月1—20日,即时办理办理地点:库尔勒市社会保险管理局二楼服务大厅办理科室:基金征缴科咨询电话:2109711、2109714、2109716、、2109718、2109713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缴纳一、政策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3、《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4、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实施细则》的通知(巴政发[2000]126号)。
二、办理条件1、减少人员,填报《缴纳社会保险费人员减少表》,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或人员调动文件、死亡证明书、退休审批表等);2、增加人员,填报《社会保险费个人登记表》,若参保人员第一次参保,同时填写《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需个人提供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及一寸彩色照片一张);注:1、若单位新增人员还在原单位,需原单位先减少后增加;2、新增前为个人缴费且签订有银行代扣协议,需本人先在个人征缴柜台撤销银行代扣协议;3、新增前已参加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需先进行终止缴费。
三、办事程序在3—7号柜台审核、复核后,打印《单位征集计划单》,由用人单位保存一联。
四、办理时限每月1—20日,即时办理办理地点:库尔勒市社会保险管理局二楼服务大厅办理科室:基金征缴科咨询电话:2109711、2109714、2109716、、2109718、2109713用人单位社会保险变更、合并、注销登记
一、政策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3、《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4、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实施细则》的通知(巴政发[2000]126号)。
二、办理条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库尔勒市社会保险管理局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一)变更登记1、《库尔勒市用人单位变更登记表》一式二份;2、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原件,复印件一份;3、营业执照、登记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4、单位变更所需资料须加盖参保单位公章(二)合并登记1、《库尔勒市用人单位分立、注销、合并登记表》一式二份;2、合并前后营业执照、登记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三)注销登记1、《库尔勒市用人单位分立、注销、合并登记表》一式二份;2、工商部门出具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注销证明或报纸声明吊销公告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单位注销所需资料须加盖参保单位公章
三、办事程序在10号柜台领取填写相关表格办理登记、变更、注销登记;
四、办理时限每月1—20日,即时办理办理地点:库尔勒市社会保险管理局二楼服务大厅办理科室:基金征缴科咨询电话:2109718萨依巴格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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