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复效条款通常规定,保单因投保人欠缴保费而失效后,投保人可以保留一定时间的申请复效权。在此期间内,投保人有权申请保单复效。
复效和重新投保是不同的。复效是指保留原来保险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不变。如保险责任,保险期限,保险金额等,都按原合同规定执行。而重新投保是指一切都重新开始。对投保人来说,如果保单失效后再重新投保是很不合算的。因为随着被保险人年龄的增长,费率也要增加。此外,在有的时候,原保单还可能有一些新保单所没有的特征和条款。正因为如此,在一般情况下,投保人愿意申请复效,而不愿意重新投保。
申请复效通常需要具备下列条件:
第一、复效申请的时间不得超过复效申请的保留期限。
一般标准条款规定,保单失效后,投保人必须在从失效之日起的一定时期之内(通常为2—3年)填写复效申请书以便申请复效。超过这一期限,投保人就丧失了复效申请权。
第二、被保险人要符合可保条件。在保单失效期间,被保险人的条件,如健康状况,生活环境,职业等都可能发生变化。如果是失效期较长的保单,在申请复效时,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人提供体格检验书和可保证明,说明上述情况。
保险人可据情况决定是否同意复效。之所以做出这样的规定,是因为健康状况已经恶化的人比仍然健康的人更希望复效。如不加以控制,就有可能使大量健康状况不好的人通过复效得到保险,由此做出逆选择。如果是失效时间较短的保单,保险人一般只要求被保险人填写健康声明书,说明身体健康在保单失效以后没有发生实质变化即可。
第三、投保人必须一次补缴保单失效期间的全部保费及利息。

太平洋保险种类繁多,可满足您的多种要求,购买太平洋保险可直接登录太平洋保险在线商城(www.cpic.com.cn)。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上一篇:人身保险合同的宽限期条款,所有权条款
下一篇:人身保险合同的保单贷款条款和自动垫缴保费条款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速看!八项权益“拍了拍”你的钱... 2025-08-29
  • 上海4050政策是什么意思?怎样领... 2025-08-28
  • 万能险是什么样的保险?新规落地... 2025-08-26
  • 农村合作医疗的实用指南 2025-08-25
  • 医保报销解析:从流程到材料一步... 2025-08-25
  • 医保卡办理与使用全攻略 2025-08-2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