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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种特殊药品纳入报销范围 减轻患者负担

今年以来,万年县医疗保险局将主要用于白血病、肺癌、乳腺癌等治疗用的5种特殊药品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成为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创新的突破,不仅使白血病等患者有机会接受优质和贵重药物的治疗,同时也极大缓解了患者个人和家庭的负担。
此举推行后,凡经过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具备享受特药资格的参保患者持责任医师开具的特药处方可到指定的特药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刷卡购药,其中城镇职工报销75%,城镇居民报销70%,报销标准与结算价格的差额部分,由参保人员个人负担。 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首批纳入该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特药”分别是:甲磺酸伊马替尼胶囊(片)、注射用培美曲塞二钠、重组人血管内抑制素注射液、注射用曲妥珠单抗、注射用雷替曲塞等5种特殊药品。
该局根据基金运行、医疗技术发展、疾病治疗特需等情况,在坚持基本保障、急需适时、渐进稳妥和公平公正的原则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这五种特殊药品纳入基金支付适用人群、支付渠道、支付标准和使用管理规范。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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