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符合哪些条件可以在杭州参加社会保险

(1)属于杭州市区(不包括萧山、余杭)用人单位的职工,应当参加包括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在内的5个险种的社会保险;
(2)属于杭州市区(不包括萧山、余杭)的个体工商户雇工,应当参加包括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符合一定条件)、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在内的4个险种的社会保险;
(3)已参加杭州市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参加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农民工双低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可按照城镇个体劳动者参保缴费办法,继续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已经参加杭州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累计缴费满10年,现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可按城镇个体劳动者参保缴费办法,继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本文标签: 社会保险 保险
上一篇:杭州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启动 无保老人每月可领90元
下一篇:杭州如何领跑"居住证时代"持证可享社会保障等待遇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太平洋健康险高端医疗服务案例~... 2026-07-03
  • 有既往症可以投保沪惠保吗?投保... 2026-07-02
  • 沪惠保17项增值服务都有哪些?怎... 2026-06-26
  • 沪惠保2026版专属权益Q&A:增值... 2026-06-24
  • 2026带病投保医疗险推荐:蓝医保... 2026-06-18
  • 蓝医保中高端2026优势解读!蓝医... 2026-06-12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

    近1个月点击量最高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