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9月17日,在多次向公司索要自己生育津贴无果的情况下,女员工将其所在公司告上了淮南市八公山区人民法院。
王女士于2014年7月与淮南市一家公司签订劳动派遣合同,该公司依法给王某办理了各项社会保险,后王某被派遣到淮南市交通银行工作。 2015年1月,淮南交行变更外包公司,王女士的人事关系也一并转入了新的苏州一家公司。同年1月,刚生完孩子的王女士在淮南市申报了生育保险待遇,生育津贴3.3万元汇入苏州公司的账户。当王女士向公司申请返还其生育津贴时,公司却拒绝。
庭审中,苏州公司辩称,王女士的生育津贴没有那么多,是淮南市工伤生育保险管理中心核算错误,所以,公司暂时保管该款项,并已经发函给淮南市工伤生育保险管理中心,要求该管理中心对差额部分予以收回。
为了查清事实,承办法官在庭后立刻联系淮南市工伤生育保险管理中心。经过了解,得知该笔款项金额并无核算错误。 于是承办法官通知原被告到淮南市工伤生育保险中心,由该中心作出解释。苏州公司这才同意将生育津贴款返还王女士。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本文标签: 生育津贴
上一篇:医院骗取医保基金,该院院长涉及收受贿赂
下一篇:老师参加学校暑假培训路上受伤是工伤吗?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终身寿险是什么意思?以太保盛世... 2026-02-05
  • 不记名团体意外险是什么意思?怎... 2026-02-03
  • 必须买的车险有哪些?5大险种全... 2026-02-02
  • 终身寿险和年金险的区别?以中国... 2026-02-02
  • 买保险哪个保险公司好?多种维度... 2026-01-26
  • 食品安全责任险是什么保险?怎么... 2026-01-21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

    近1个月点击量最高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