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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将从10月1日起降低生育保险费率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消息,为减轻用人单位负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将从10月1日起降低生育保险费率。生育保险基金累计结余超过9个月支持额的,将下调生育保险费率至职工工资总额的0.5%以内。目前,自治区生育保险实行地级统筹,生育保险缴纳比例是0.8%。经测算我区只有两个统筹地区生育保险基金累计结余低于9个月。
自治区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调整费率不会影响参保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的落实。目前,正要求地方开展相关摸底工作,确保10月1日前完成降低生育保险费率工作。不管您是企业还是求职者,不管您要找工作还是招员工,如需帮助记得打电话:0991-3757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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