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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发生意外后私自挪动车辆,小心保险公司不理赔!

很多车主在车辆发生意外后,都会私自将车辆挪动。专家在此提醒广大车主,车辆出险后,千万不要轻易挪动车辆,这有可能会给后期的理赔造成麻烦。杨先生近日就遇到了这样的麻烦。
  杨先生的车在快速路上发生事故后,他将车辆启动后挪至辅路,结果保险公司因此拒赔发动机损坏赔偿。为获理赔,投保人杨先生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近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杨先生上诉,维持一审法院驳回其起诉的判决。  
 杨先生驾驶车辆在行驶中为躲避行人撞上马路牙子,致使车辆严重受损,后其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经检验车辆底盘受损修理费用9784元,发动机受 损修理费用4685元。保险公司认为车撞上马路牙子只是底盘受损,当时杨先生在底盘受损、漏油的情况下启动汽车驶入辅路,才使发动机发生严重损坏。根据保险条款规定,遭受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继续使用保险车辆,致使损失扩大部分保险公司不予赔偿,故保险公司对发动机损坏部分其不予赔偿。  
 后杨先生起诉至一审法院,要求保险公司对发动机损坏部分予以赔偿。
  一审法院经审理判决后,杨先生不服,以当时事故地点位于快速路上,来往车辆很多、速度极快,其启动车辆只是为将车从主路移到辅路,并不是保险条款所称的继续使用车辆,保险公司不应免赔为由上诉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二中院经审理认为,杨先生在车底盘受损、发动机缺油情况下启动汽车,从主路开到辅路,该行为虽不是继续使用车辆,但在车辆已受损的情况下采取该 方法,并不是保险合同约定的合理、必要的施救措施,其应及时报警并采用其他方法将车拖走。杨先生采取措施不当,使车辆遭受更大损害,应由其自行承担责任。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此案提醒驾驶人员,在不熟悉车辆构造情况下,发生事故后不要擅自发动车辆,应注意保护现场,同时及时报警,在先前为汽车投保了汽车保险的情况下尽快与保险公司联系,否则因擅自启动车辆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可不予赔偿。更多资讯尽在太平洋保险在线商城,太平洋保险在线商城(www.cpic.com.cn)期待您的光临。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本文标签: 车辆 理赔 保险公司 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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