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近期,吕先生的爱人马上就要分娩了,他认真读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生育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4]7号),但对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的概念仍然不是很明确,很想知道这两者怎样理解。
政策解释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生育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4]7号)文件第十五条和第十六条规定,生育津贴是女职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期间获得的工资性补偿。生育津贴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给用人单位,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由企业按原渠道、原标准发放。
《关于实施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医疗生育保险政策同城化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14]45号)文件第四条第(一)款规定: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不得重复享受。更多资讯尽在太平洋保险在线商城,太平洋保险在线商城(www.cpic.com.cn)期待您的光临。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本文标签: 生育津贴 工资 产假
上一篇:关于社保停缴了的影响
下一篇:消费者应该如何投保家财险呢?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终身寿险是什么意思?以太保盛世... 2026-02-05
  • 不记名团体意外险是什么意思?怎... 2026-02-03
  • 必须买的车险有哪些?5大险种全... 2026-02-02
  • 终身寿险和年金险的区别?以中国... 2026-02-02
  • 买保险哪个保险公司好?多种维度... 2026-01-26
  • 食品安全责任险是什么保险?怎么... 2026-01-21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

    近1个月点击量最高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