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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中介“不诚信”需加大惩戒的力度有哪些?

中国保监会向各地保监局、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下发了《关于印发保险中介市场清理整顿第一阶段实施方案的通知》,从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保险兼业中介机构以及保险公司的个险营销员三个方面对保监局和保险公司第一阶段的摸底情况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其中,首次对保险公司高管、从业人员或其亲属控制的保险中介机构情况要求摸清情况。
首次摸底险企高管控制的中介机构 截至2013年底,全国共有保险专业中介机构2500多家,保险兼业代理机构20万余家,保险营销员300多万人。 4月底,保监会在全国范围内启动了保险中介市场清理整顿工作,保监会将此次清理整顿工作分为五个阶段,其中第一阶段就是摸清底数,全面摸底普查保险中介市场的机构发展、人员队伍、业务经营、制度建设、风险隐患等情况,掌握保险中介市场的整体态势、基本特征及主要问题。
保监会上述《通知》要求,从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保险兼业中介机构以及保险公司的个险营销员三个方面,对保监局和保险公司进行第一阶段的摸底工作。其中该通知在专业保险中介机构清理整顿中规定:“要摸清由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员工及其直系亲属(主要指配偶、子女、父母)通过控股等方式实际控制,且2013年佣金(公估费)收入的50%以上来源于该人员所在保险公司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相关中介机构被要求在不晚于6月30日上报自查结果。 摸底自保件及销售非保险产品等情况 该《通知》还要求,摸清是否存在“保险专业中介机构销售非保险类金融产品”和“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经营寿险业务,存在业务量快速增长、件均保费高、自保件多、退保量大、客户信息失真等异常情况”。
针对非金融类保险兼业代理机构,保监会要求摸清是否存在:虚构中介业务套取佣金,利用行政权力、职务或职业便利等不正当手段强迫、引诱或限制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挪用、截留、侵占保险费或保险金,参与虚假退保、虚假理赔等侵害保险消费者利益的违法违规等行为。 在保险营销员方面,保监会要求摸清是否存在“以购买保险产品作为保险营销员入司或转正的条件等”,是否存在“利用保险营销团队或保险营销员身份吸收客户资金,进行非法集资,挪用、截留、侵占客户保险费或者其他资金等”。 此外,保监会还要求保险公司要摸清是否存在未经保险公司授权,保险营销团队或者保险营销员擅自以保险公司名义销售理财产品、第三方机构的会员卡、救援卡、咨询卡等卡折产品。
保险营销团队或者保险营销员制作、销售虚假保单 ,以保险的名义非法销售理财产品等情况。 治理中介“不诚信”需加大惩戒力度 业内猜测,保监会这次清理整顿可能是担心这种中介机构和保险公司利用双方的关联关系,而进行套利或者私自谋利的情况。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郝演苏认为,目前还没有对保险企业高管或亲属控股保险中介的禁止性条款,保险企业还需通过自身制度建设来限制,保险企业高管或亲属通过保险中介进行的“利益输送”。 为何保险中介年年治理,仍是年年乱?郝演苏教授表示,在中国的许多中介行业,普遍存在不诚信的问题,不仅是保险中介的问题。解决保险中介“不靠谱”的问题,首先应该尽快建立代理方结算资金保证金制度,让中介公司“没机会逃”;监管部门能否要求保险中介也建立保证金制度,加大对违规者的惩戒力度,让其为违规承担较大的损失。更多资讯尽在太平洋保险在线商城,太平洋保险在线商城(www.cpic.com.cn)期待您的光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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