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的一部分,凡是存在劳动关系的单位,经营者就要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这样,一旦出现工伤,职工就能得到及时救治,并依法从社会保险机构得到工伤保险和其他待遇。
为了督促用人单位参保,《工伤保险条例》征求意见稿增加了对未参保单位的罚款、限期参保、补缴欠缴的工伤保险费、收取滞纳金、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措施。
需要说明的是,工伤保险由单位缴费、个人不缴费,不建立个人或者单位账户,也不存在退保的问题的。更多资讯尽在太平洋保险在线商城,太平洋保险在线商城(www.cpic.com.cn)期待您的光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