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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0日保监会正式公布《税优型健康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8月20日保监会正式公布《税优型健康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个人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按每月200元的限额在税前进行扣除。保险公司应不得因被保险人既往病史拒保,并保证续保。并规定医疗保险的保险金额不得低于20万元人民币。简单赔付率低于80%。
《新闻联播》的三个重点第一:不允许保险公司因为老百姓有既往病史就拒保!
第二:个人购买健康险税收优惠。
第三:医疗保险额度不低于20 万!国家对保险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保险已经是每个家庭的必须品,加盟保险正当时! 更多资讯尽在太平洋保险在线商城,太平洋保险在线商城(www.cpic.com.cn)期待您的光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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