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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因原则的实际应用案例——超载驾驶保险公司拒赔

【案例简介12002年12月3日,赵某驾着货车在某煤矿运煤,货车超载10余吨。当时,一辆拖拉机迎面开来,两车会车时,赵的货车紧靠公路外侧行驶,结果货车翻下160米的山崖,车上其他两人当场死亡,赵死里逃生。事后交警调查现场,并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该认定书认为,赵某的货车严重超载,压垮了公路,赵某应负全责。因车辆投有18万元的保险,2003年,赵某向保险公司索赔10万余元。保险公司认为,交警认定赵的车辆发生车祸,是因为严重超载造成的,赵违反了保险合同约定,于是拒绝赔付。索赔无果的赵某随后将该保险公司告上法院。
【案例分析及结论】法院审理后认为,赵某的投保车辆超载营运违反了保险合同的约定,是违约行为;但交警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并不能认定是车辆超载单一原因才压塌公路的。依据近因原则,日前,法院依法判决减轻保险公司70%的赔付责任,保险公司只应赔付2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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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驾驶 超载 保险公司 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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