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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今年职工的社保缴费工资上限提高

因2013年广东省及广州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提高,分别为4468元和5808元,7月1日起广州市已调整了2014社保年度缴费工资上限,下限调整则延后至2015年1月1日。
记者从市地税局获悉,因2013年广东省及广州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提高,分别为4468元和5808元,7月1日起广州市已调整了2014社保年度缴费工资上限,下限调整则延后至2015年1月1日。
7月1日起调整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从12645元调至13404元,而下限仍按先行的2139元执行,从2015年1月1日起提高至2408元。
此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工资上限从15939元调高至17424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工资下限从3188元调高至3485元;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工资下限仍按2013年度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1550元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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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职工 缴费 社保 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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