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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代位追偿的对象为对保险事故的发生和保险标的的损失负有民事赔偿责任的第三者,它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保险人赔偿被保险人损失后,依法取得对第三者代位追偿权的情况包括:一是第三者对被保险人的侵权行为;二是第三者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三是第三者不当得利行为;四是其他依据法律规定,第三者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5)对保险人代位追偿权的法律保护。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①在保险人赔偿之前如果被保险人放弃了向第三者的请求赔偿权,那么,也就同时放弃了向保险人请求赔偿的权利。
  ②在保险人赔偿之后,如果被保险人未经保险人的同意而放弃对第三者的请求赔偿的权利,该行为无效。
  ③如果因被保险人的过错影响了保险人代位追偿权的行使,保险人扣减相应的保险赔偿金。
  ④被保险人有义务协助保险人行使代位追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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