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漳在全省率先实施新农合大病商业补充医疗保险

漳州在全省率先实施新农合大病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新农合年度报销 最高封顶额35万 近日,漳州市卫生局新农合经办机构与中标的商业保险机构正式签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协议。
漳州市有望年底前在全省率先实施新农合大病商业补充医疗保险。 推行新农合大病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是为进一步缓解农村重特大疾布者的看病负担。商业保险所需大病医疗参保资金从新农合统筹基金中提取,不再向参合对象收龋实施新农合大病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后,年度内参合患者住院和部分门诊特殊病种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参合地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补偿后,个人自付可补偿医疗费用累计超过9000元以上的,超过部分由商业保险机构按一定比例进行赔付,赔付比例按病种分类区分,最高可赔付80%。
此前,大病保险年度内累计保险金额为人民币20万元/人,加上基本医疗报销最高封顶额10万,参合农民年度内报销最高封顶额为30万元。实施新农合大病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后,报销最高封顶额可达35万元。
买保险就赶紧登录太平洋保险在线商城(www.cpic.com.cn)吧,惊喜多多!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上一篇:辽阳市城镇职工超限额补充医疗保险七一起调整
下一篇:中山市门诊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整为2000元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速看!八项权益“拍了拍”你的钱... 2025-08-29
  • 上海4050政策是什么意思?怎样领... 2025-08-28
  • 万能险是什么样的保险?新规落地... 2025-08-26
  • 农村合作医疗的实用指南 2025-08-25
  • 医保报销解析:从流程到材料一步... 2025-08-25
  • 医保卡办理与使用全攻略 2025-08-2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