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1.外国财产保险公司董事长或者总经理签署的申请书;
2.拟成立的清算组人员构成及清算方案;
3.未了责任的处理方案。
审查原则及标准:
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规章的规定。
审查期限: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书面决定。
购买太平洋保险可直接登录太平洋保险在线商城(www.cpic.com.cn)哦!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本文标签: 财产保险 财产 保险
上一篇:生育保险“零付费”工作启动濮阳已开通三家试点医院
下一篇: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被立案调查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速看!八项权益“拍了拍”你的钱... 2025-08-29
  • 上海4050政策是什么意思?怎样领... 2025-08-28
  • 万能险是什么样的保险?新规落地... 2025-08-26
  • 农村合作医疗的实用指南 2025-08-25
  • 医保报销解析:从流程到材料一步... 2025-08-25
  • 医保卡办理与使用全攻略 2025-08-2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