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关于延长《上海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试行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原市卫生局印发的规范性文件《上海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试行办法》(沪财社〔2013〕4号),经评估需继续实施,现将其有效期限延长至2017年1月13日。
太平洋保险在线商城(www.cpic.com.cn)期待您的光临!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上一篇:黄山推进社保个人账户合并
下一篇:资阳社会保险参保扩面宣传重特色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速看!八项权益“拍了拍”你的钱... 2025-08-29
  • 上海4050政策是什么意思?怎样领... 2025-08-28
  • 万能险是什么样的保险?新规落地... 2025-08-26
  • 农村合作医疗的实用指南 2025-08-25
  • 医保报销解析:从流程到材料一步... 2025-08-25
  • 医保卡办理与使用全攻略 2025-08-2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