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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社保局挪500万元社保金开宾馆发廊停车场等

昨日,深圳市社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开办的海宸宾馆门前停靠着社保局的车辆。
近日有一网友爆料称,深圳市社保局违反国家规定开公司。昨日深圳社保基金管理局开发布会证实,网友提到的宾馆和发廊等公司该局占有七成股份。社保局于1995年成立深圳市社保物业管理公司时,确实由社保基金注资500万元。该局称1996年国家叫停后,已将注册资金本息归还基金。
而南都记者在发布会后查询到,早在1993年劳动部发布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管理规定》就有明文规定,其中第22条规定:“各级社会保险管理机构不得经办放款业务,不得经商、办企业。”为何在劳动部明文禁止两年后深圳社保局还用社保基金成立公司?该局称各个地方会根据实际情况不同而作处理,并强调国家全面叫停是在1996年,“应否追究当时当事人的责任我们无法回答。”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本文标签: 社保 社保局 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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