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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2012年度参保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清单发放工作已开始。截至目前,已成功打印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清单32000余份。各用人单位(包括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凭单位编号由单位经办人员统一到市社会保险综合服务大厅7号窗口领取。
据劳动保障部门工作人员介绍,参保人员在拿到账户清单后应仔细核对缴费月数、缴费基数等数据,如发现疑问应及时向所在单位反映,由单位提供相关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核查。发放的个人账户清单,由各参保企业统一粘贴到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中。
此外,据工作人员介绍,根据原国家劳动部办公厅《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劳办发〔1997〕116号)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缴费年度结束后,应对职工个人账户进行结算,个人账户利息按每年公布的记账利率计算。截至目前,我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已对115416名参保职工个人账户进行计息。
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计息进一步规范了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工作,对建好管好个人账户,保障维护广大参保职工的合法权益有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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