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15年我县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险工作,县民政局积极开展宣传和做好统计核实证件工作,对重点优抚对象进行信息核对,严格把关,确保无误。今年办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重点优抚对象有解放战争时期、抗美援朝时期、建国后的老复员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参战参试人员和带病退伍军人以及七至十级伤残军人。共为1545名重点优抚对象办理了2015年新农合缴款手续,此次重点优抚对象交纳农合费用由国家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