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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过失责任险条款保险责任是什么?

在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无过失责任险。其保险责任是保障保险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因与非机动车辆、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对方人员伤亡和财产直接损毁,保险车辆一方无过失,且被保险人拒绝赔偿未果,对被保险人已经支付给对方而无法追回的费用,保险人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出险当地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标准在保险单所载明的保险赔偿限额内计算赔偿。只是在每次赔偿时均实行20%的绝对免赔率。
  这一个附加险随着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出台而必将废除。前面在19.4曾经提到,在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没有“撞了白撞”的说法。新《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问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如果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可以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除非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才可以不承担责任。因此,在交通事故中,除非是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的,否则机动车不可能没有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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