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2014年广州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过渡期待遇

【导语】:市2013城镇居民医保年度将于2014年8月31日结束。2014年9月1日至12月31日过渡期内,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如何享受?从2015年1月1日起,全市准备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城乡居民医保年度将调整为当年1月1日至当年12月31日。
按现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规定,我市2013城镇居民医保年度将于2014年8月31日结束。2014年9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过渡期内,广州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如何享受?过渡期参保人员医保待遇(一)未成年人、非从业居民及老年居民在2014年8月31日前缴费的,从2014年9月1日起享受城镇居民医保待遇;2014年9月1日后缴费的,从缴费次月起享受城镇居民医保待遇。(二)在校学生在2014年12月31日前缴费的,从2014年9月1日起享受城镇居民医保待遇。(三)过渡期内,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待遇按2013城镇居民医保年度的规定标准执行。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上一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今年有新调整 缴费标准、报销比例都有提高
下一篇:广州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相关问题汇总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太保开门红保险超详细介绍!不要... 2026-03-20
  • 太平洋颐护金生终身护理险怎么样... 2026-03-05
  • 2026养老分红险选购指南!看懂这... 2026-02-27
  • 2026年开门红产品哪家强?中国太... 2026-02-20
  • 医院等级划分标准?不同级别医院... 2026-02-16
  • 终身寿险是什么意思?以太保盛世... 2026-02-0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

    近1个月点击量最高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