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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缴费标准今起调整 基本养老、医疗保险最低月缴641元

2014结算年度苏州市区灵活就业人员 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一览表 说明:1、本表所列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金额按20%的缴费比例计算; 职工医疗保险月缴费金额按11%的比例加5元大额医疗费用社会共济基金计算。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后,视同其缴纳同期职工生育保险费。2、本表适用于2014年3月28日至2015年3月25日。
记者从市社保中心了解到,今天起,市区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将按新标准缴费,每月扣款截止日仍为25日。日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发文明确了2014年度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及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2014结算年度,市区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较上一年度有所提高,下限为2300元,上限为16200元,共分为18个档次。按照20%的缴费比例计算,基本养老保险月应缴金额最低为460元,最高为3240元。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调整为1600元,按11%的比例(含基本医疗保险10%、地方补充医疗保险1%)计算,同时按每人每月5元的标准缴纳大额医疗费用社会共济基金,合计月应缴181元。
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两项合计,最低月应缴金额调整为641元。已在各委托银行办理委托缴费手续的灵活就业人员,从4月起,各委托银行自动按新标准进行扣款。
其中,养老保险月缴费金额,按其本人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灵活就业参保缴费申请手续时所选档次对应金额调整;医疗保险月缴费金额统一调整为181元。市社保中心提醒灵活就业参保人员,需注意市社保中心及各区社保经办机构、江苏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苏州银行、邮储银行各网点公告。在各银行分行开立的个人结算账户内预存入足够的缴费金额,避免因金额不足造成扣款失败,影响相关待遇享受。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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