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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我市工伤保险医疗费联网结算系统进入正式运行,凡用人单位已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且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职工被认定工伤,或经批准需要继续治疗(康复)的,均可以通过结算系统联网结算。
日前,我市工伤保险医疗费联网结算系统进入正式运行,凡用人单位已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且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职工被认定工伤,或经批准需要继续治疗(康复)的,均可以通过结算系统联网结算。该系统的运行实现了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院网络架构的全面建立,能够为工伤职工就医治疗提供方便快捷的 一站式 服务。
工伤保险医疗费用联网结算的实现,将大幅度提高经办机构与定点医院的数据共享范围,提升工伤保险经办服务效率。
同时,工伤职工住院时本人及其单位不必再全额垫付住院费用,大大减轻了垫资压力,同时也省去了工伤职工到经办机构报销医疗费用的环节。此举同样受到了各协议医疗机构的欢迎和支持。联网结算的实现减少了医院对工伤重症职工垫支巨额医疗费用的风险,免去了他们的后顾之忧,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的医疗救治和康复治疗,真正实现了职工及其单位、定点医院和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的 多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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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工伤保险 工伤 医疗 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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