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哈尔滨4月起调整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缴费基数详情

23日,记者从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哈市自今年4月起调整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缴费基数,在收缴参保单位及以个人身份参保人员7月份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时,补收4至6月的缴费差额。
据介绍,此次补收的医疗保险费按规定划入个人账户资金,按照《社会保险法》、《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哈尔滨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等文件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以参保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待养老保险经办部门调整养老金后,统一调整退休人员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并自2014年4月起补划个人账户资金。
以个人身份参加医疗保险人员2014年7月扣缴明细表
缴费基数 缴费比例 6月缴费金额 补收4 6月差额 7月扣缴总额
3934.08 9.5% 378.74 129.09 507.83
6.5% 260.72 88.32 349.04
5% 201.70 67.95 269.65 2.5% 103.35 33.96 137.31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上一篇:我市部分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详情
下一篇:退休后养老保险概况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速看!八项权益“拍了拍”你的钱... 2025-08-29
  • 上海4050政策是什么意思?怎样领... 2025-08-28
  • 万能险是什么样的保险?新规落地... 2025-08-26
  • 农村合作医疗的实用指南 2025-08-25
  • 医保报销解析:从流程到材料一步... 2025-08-25
  • 医保卡办理与使用全攻略 2025-08-2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