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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走向全覆盖 能否持续前景不明

上涨的医疗费用和较高的报销比例给大病医保筹资造成压力。
2015年4月7日,由复旦大学牵头的健康风险预警治理协同创新中心公布数据称,从1991年到2013年,中国人均医疗费用的年均增长率为17.49%。如果现有的政策环境不变,预计2015年我国人均医疗费用的年度增长率为14.33~18.24%,明显高于2013年我国人均GDP8.97%的粗增长率。
7月22日的国务院会议决定,大病医保的支付比例将于年内全面达到50%以上,并在未来逐步提高。“要使支付比例达到50%以上,并逐步提高,对各地来说还是有压力的”,南开大学卫生经济与医保研究中心主任朱铭来近日对人民日报说,大病保险的筹资来自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而这两项医保的筹资中80%来自政府财政,提高支付比例,意味着各地财政要加大支持力度,并明确纳入预算。
一方面,是商保因无力控费出现亏损,失去积极性;另一方面,作为大病医保筹资途径的基本医疗基金本身也面临支出增长过快的压力。大病医保的可持续性面临质疑。
人社部近日发布的《中国社会保险发展年度报告(2014)》显示,2014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比上年增长48.0%,达1437亿元,支出增幅高于收入增幅9.0个百分点,当期结存212亿元,比上年减少4亿元。
保险还是救助?
按照当下的制度设计,对大病的保障在基本医保和救助之间摇摆。目前,大病医保主要作为基本医保的延伸存在,而为了救助经大病保险支付后仍有困难的患者,大病保险将与医疗救助等衔接。
目前各地已有尝试。如江苏省苏州市整合分散在民政、人社、卫生、残联和工会等各部门的医疗救助资源,所有参保人员在基本医保基础上同步享受社会医疗救助待遇。山东省青岛市建立“大病医疗救助制度”,对医保政策范围外的个人自费部分进行救助,包括特药、特材和大额救助。
对此,有学者认为,对医保而言,保大病不如保基本。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朱恒鹏曾为财新撰文称,就中国目前的现实而言,三四十万元的医疗费用,即便通过基本医保和大病医保补偿60%-70%左右,需患者自付的那十多万元也是贫困家庭不能承受之重。有可能实际能够享受大病保险保障的只有富裕人群而非贫困家庭。为了防止这种局面出现,可能更好的做法是基本医保全部用于保基本。对贫困家庭的保护则通过定向性的大病医疗救助来实现。大病保险完全交给商业保险公司,个人自愿购买。
《报告》同样建言称,政府对重特大疾病保障和救助应负主体责任,发挥社会政策的“兜底”功能,通过财政专项资金、福利彩票收入划拨、鼓励社会慈善捐助等多种渠道,建立“重特大疾病保障专项基金”。同时,集中有限的资金用于保障真正发生“灾难性卫生支出”的困难家庭。
彭晓博认为,扩面只是大病保险阶段性发展的目标,要真正实现制度建立之初“有效减轻大病患者就医负担”的目标,并实现可持续性,对制度设计的改革才是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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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大病保险 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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