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内蒙古上调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最多可领取24个月

随着日前内蒙古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的上调,自治区调整了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从7月7日起执行。

具体调整为:1至12个月,按照统筹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13至24个月,按照统筹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据了解,失业保险金最多可领取24个月,每个盟市为一个统筹地区。以呼和浩特为例,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为:1至12个月,每月为1500元的80%;13至24个月,每月为1500元的70%。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上一篇:泸州“单独二胎”依旧享受生育保险报销政策
下一篇:陕西省西安市成立社保管理中心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太保开门红保险超详细介绍!不要... 2026-03-20
  • 太平洋颐护金生终身护理险怎么样... 2026-03-05
  • 2026养老分红险选购指南!看懂这... 2026-02-27
  • 2026年开门红产品哪家强?中国太... 2026-02-20
  • 医院等级划分标准?不同级别医院... 2026-02-16
  • 终身寿险是什么意思?以太保盛世... 2026-02-0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

    近1个月点击量最高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