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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三明市调整部分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从2014年7月1日起,三明市调整基本养老、工伤、生育保险参保缴费基数。
其中: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最高上限不得高于上年度本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即11910元/月;工伤、生育保险月最高缴费基数不得高于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即11844元/月,月最低缴费基数不得低于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即2369元/月。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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