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南昌市社会保险条例〉的决定》经2014年4月28日南昌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2014年5月29日江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告。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