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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生育保险将落实省新规 男职工可享10天的生育津贴

今年10月1日起全省将正式施行《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下简称《规定》)。那么,目前淮安市生育保险与之相比,有何不同?未来又将如何升级?
“98天生育津贴”已实施
据医保部门工作人员介绍,目前淮安生育保险与即将实施的《规定》相比,部分已经先行一步,其他部分未来将按照《规定》要求实施。
据介绍,与《规定》相比,淮安目前已经实施女职工享受国家和省规定98天及以上产假和休假的,发给一次性营养补助费,标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
同时,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职工参保地规定的生育的医疗费用标准的50%享受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
“按照《规定》,未来淮安市的男职工配偶晚育的,男职工将享受10天的生育津贴。”工作人员说。
◎缴费比例要调整
目前淮安生育保险费用由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需缴纳,缴费比例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7%。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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