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关于进一步促进残疾人就业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厅发〔2010〕204号)。 二、补贴对象 灵活就业并参加基本社会保险的残疾人。 三、补贴标准 给予70%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四、申请流程 详情咨询所在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